華天龍涉違約押後審

華天龍涉違約押後審

【本報訊】全亞洲最大起重工程船、號稱「亞洲第一吊」的「華天龍」,因涉租船合約糾紛遭民事索償。華天龍船主廣州打撈局早前申請撤銷訴訟,指打撈局隸屬中央人民政府,享有「官方豁免權」可免遭控告。原訟庭當時雖然駁回其申請,但就確認中央是享有官方豁免權。案件原定昨日在高院進行上訴,惟與訟雙方均不擬官方豁免權此法律觀點上訴,但上訴庭認為此點牽涉重大並會影響案件勝敗,故下令擇日再審。

原告Intraline Resources SDN BHD,被告是華天龍船主。原告稱○七年與被告訂立協議,租用華天龍替它運送海上鑽油設施,惟被告違約無派華天龍處理。

與訟雙方無意爭拗豁免權

被告早前在要求撤銷訴訟的申請中,指華天龍由廣州打撈局擁有,打撈局則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故應獲豁免起訴。原訟庭法官認為回歸前英女王享有之「皇室豁免權」,隨着香港回歸祖國,已由中央政府繼承。但法官亦指被告在案中已放棄行使此權力,故否決其申請。

上訴庭昨問與訟雙方會否就豁免權陳詞,雙方均回覆不會,被告一方更表示雙方都無意爭拗此點,法庭不應自行挑起爭議。

案件編號:CACV 131/10, HCMP 98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