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錯屍事件高官應問責

劏錯屍事件高官應問責

富山殮房上月發生「劏錯屍」事件,政府昨日向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交代事件,有議員狠批富山殮房多次犯錯,反映員工馬虎塞責及麻木不仁,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等官員應受問責。食衞局副局長梁卓偉再就事件道歉,已啟動紀律處分程序,並責成殮房員工嚴守處理遺體指引,但稱無法百分百避免人為出錯。

富山殮房上月十九日誤將一名獲豁免解剖的七十七歲老婦遺體,當成另一具已腐化男屍解剖。衞生署副署長譚麗芬指出,當日至少有兩次機會可糾正錯誤,包括解剖前殮房服務員曾發現老婦個人資料檔案上的標籤與解剖清單不符並通知在場醫生,惟該醫生誤會是遺體數目出錯,點算遺體數目無誤便沒再深究,負責解剖的署理高級醫生亦無再核對解剖令。署方已啟動紀律程序,暫不能透露對員工的處分。

稱人為錯失難避免

議員張文光狠批富山殮房員工馬虎塞責、麻木不仁,促請當局建立殷勤體貼的工作文化,又說:「要解剖嘅正係呢種麻木馬虎嘅富山文化!」議員鄭家富亦指出,富山殮房曾發生「屍疊屍」、「領錯屍」及「燒錯屍」事件,署方推行多項改善措施仍一再犯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及副局長梁卓偉等衞生官員應政治問責,並說:「一次就意外,兩次仲可以話疏忽,三次就一定係失職!」

梁卓偉再次向死者家屬致歉,承認事件對先人不敬,亦不可接受,已指示殮房員工緊守核對遺體身份指引。他強調當局對同類事故零容忍,每次出事後皆吸取教訓,並已推行補救措施,但始終要由前線員工執行,「任何系統都無法百分百避免發生(人為錯失)。」

另外,衞生事務委員會亦討論立法規管醫療儀器,政府建議將醫療儀器按風險分四級,並設立註冊制度。多名議員質疑當局將矯視隱形眼鏡列作醫療儀器,俗稱「大眼仔」的裝飾性隱形眼鏡則只授權衞生署署長以附表方式納入規管。梁卓偉解釋「大眼仔」不屬國際定義的醫療儀器,但由於同樣用於人體,且潛在風險與矯視隱形眼鏡類似,以附表形式規管的做法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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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卓偉再就「劏錯屍」致歉,但指人為錯失無法完全避免。

富山殮房員工被議員批評「馬虎塞責、麻木不仁」。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