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是病人而非壞人

雪地鴻爪:是病人而非壞人

因醉駕殺人並以一句「我爸爸是李剛」而名噪華夏的河北省李衙內,近日終於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狂妄至極的李衙內鋃鐺入獄,當然是大快人心之事,只不過,被捕並不代表他肯定會被重判。試想想,在號稱法治社會的香港,尚且是「法律面前窮人含恨」,而在錢權當道、黨比法大的內地,希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是不切實際的幻想。

雖然此案尚未開庭,但相信李衙內一定會獲輕判。本欄在此模擬法庭,代表法官作如下判決:

被告醉駕殺人,案情嚴重,理應重判,否則會誤導公眾,令人輕視罪名的嚴重性。但考慮到被告有良好的家庭背景、學歷及關懷備至的父母,加上其感化及心理報告均指出,被告本沒有暴力傾向,惟因患有抑鬱症導致酗酒問題,才作出開車撞人的攻擊性行為。

法官展示李衙內家庭醫生出示的醫學鑑定書,證明被告求學期間因被強迫修讀數學,以致身體暴瘦四十斤,患上思覺失調等情緒病。接着,法官出示被告老師、同事及宗教團體的求情信,證明被告本是一名陽光青年,平時助人為樂,謙恭有禮,但被告對自己病情的洞察力不足,以致鑄成大錯。法官依法作出判決:被告是一名應該接受治療的病人,多於需要接受監禁的壞人,判決其出國接受戒酒治療,毋須服刑。退堂!

不服氣又如何,吹呀!

香桐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