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馬浩輝涉偷胸圍受審

大律師馬浩輝涉偷胸圍受審

【本報訊】大律師馬浩輝今年五月涉在坪洲偷胸圍案昨在東區法院開審。有坪洲女住客供稱,事發時見家中小狗伏在窗前不斷探頭張望,舉動古怪,遂往查看,赫見被告正在摘取對面鄰屋晾衣架上的胸圍,她與鄰居追截不果,但鄰居就在附近垃圾桶找到胸圍及一個銀包,其後證實該銀包屬被告所有。

四十四歲被告馬浩輝,由前亞洲電視記者妻子陳寶寶陪同到庭。他否認於今年五月三日,在坪洲好景台永利街一號地下外,偷竊一個價值港幣三百六十元的白底紅邊胸圍,屬羅姓女子的財產,該胸圍昨被呈堂。

居於案發單位對面的好景台住客鄭小姐供稱,當日中午見被告在屋前小巷經過,形迹可疑,觀察一會見他無特別舉動便不以為意。

不久鄭見小狗伏在窗前,動靜古怪,她便再往外看,見被告正在摘取掛在對面屋晾衣架上的胸圍,並放入手中環保袋。她見狀喝止,被告轉身便跑。鄭續指,當日傍晚六時許,她應警方要求到碼頭附近再次兜截,終給她見到被告。

辯方指《蘋果》翌日報道身份

但辯方指,被告並非中午的竊賊,質疑是警方特意在被告到坪洲取回報失銀包時,叫證人鄭小姐前往兜截,又指若是進行正式認人手續,鄭未必會認出被告。辯方又指案發翌日《蘋果日報》大字標題報道了馬浩輝的身份,且有清晰見樣大照片。

惟鄭強調不知警方安排,又指雖然當日傍晚時被告的衣飾與中午時已經不同,但肯定被告就是竊賊。 案件編號:ESCC 3511/10

被告馬浩輝涉偷胸圍,昨日出庭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