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內偷錄證供兩人罪成

庭內偷錄證供兩人罪成

【本報訊】「廟佳桑拿」涉賣淫案○七年在區院審訊時,涉案一名男被告曾任警員的妻子吳惠冰夥同他人在證人室內,偷錄多名警員私下討論證供,以協助丈夫脫罪,事後吳惠冰及另外兩名男子被控藐視法庭。

案件早前在高院聆訊後,法官昨下達判詞,指法庭必須保障到庭人士感到不受監視,才能安心作供,裁定吳及協助她安裝錄音機的男子藐視法庭罪成,押後判刑。

涉案三名被告依次是吳惠冰、黃文俊及姚木德。吳及黃被指在○七年五月至九月期間,於區域法院大樓八樓一證人休息室內,偷錄得四十七份涉案探員的對話;任律師行文員的姚並無參與偷錄,只是安排把錄音翻譯及製成謄本,法庭昨判姚無罪。

案件編號:HCMP 840/10

首被告吳惠冰和次被告黃文俊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

次被告黃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