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家禁錮酷刑囚34月

拆家禁錮酷刑囚34月

【本報訊】毒品拆家聘人向毒販購買可卡因,不料一男子趁機「食夾棍」私吞利益,一個月後,拆家巧遇該男子,即帶走對方禁錮三天,除向對方拳打腳踢外,更以水喉通及鐵錘施襲令男子頭破血流,拆家又派人以「針線」為男子縫補傷口止血。事後拆家一度潛逃,早前被捕,昨在區院認罪被判囚三十四個月。

三十七歲被告黃達榮,報稱無業,被控非法禁錮、盜竊及傷人三罪,控罪指他○五年四月二十一至二十三日間,串謀謝耀明、林良達、白振文及黃治鈞等人,禁錮男事主黎啟邦,期間並盜取黎五百元及施襲。法官判刑指案情嚴重,被告將事主禁錮的三日內,不斷施以暴力,未有理會其生死,考慮已被捕的同黨謝耀明早前認罪判囚三十個月,而被告身為案中主腦,其角色較重,遂判予以上刑期。 案件編號:DCCC 5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