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鰂魚涌揭發「浸浴」企圖自殺,「o靚模」美少女疑受家庭問題困擾,昨午在康怡花園寓所,寫下願意捐出所有器官的遺書後,以啤酒送服大量藥丸,再浸在注滿水的浴缸內等死,當已陷於半昏迷時,因水溢滿流出單位外,被醒目保安員巡經發覺,立即報警,破門救出送院,不致枉死。
姓曾少女(二十一歲)與家人同住康怡花園R座一單位。據悉,曾女樣貌清麗,擁有驕人身材,於去年參加招募模特兒演員活動中獲選試鏡,擔任硬照模特兒及影片演員。
昨日中午十二時許,大廈姓梁保安員(四十六歲)巡經曾女的單位門外,發現有水不斷從門罅滲出,初時以為純粹單位漏水,於是拍門擬通知戶主關水喉,但卻無人應門,梁覺得情況不尋常,致電報警。
家事困擾尋死
消防員到場破門而入,發覺水由浴室流出,進入查看,赫見曾女半昏迷,浸在已放滿水的浴缸內,水喉未關上,仍不斷有水從浴缸流出,浸及客廳及房間,再流出單位外。消防員將秀髮及全身濕透的曾女救起,交由救護員急救,戴上氧氣罩協助呼吸,再以白布包裹全身送院救治,情況嚴重。
警員在現場調查,檢獲藥物空包及空啤酒罐,同時發現一封遺書,內容提及因家庭問題不開心,並表示願意死後將身體所有可用器官捐出,遺愛人間。估計曾女以啤酒送藥企圖輕生,並將浴缸放滿水,浸在浴缸內等死。警方認為事件無可疑,列作企圖自殺案處理。
自殺者亦可以捐贈器官,只要事主及其家屬同意,過去亦曾有這類捐贈例子,但當局絕對不會鼓勵自殺捐贈器官。另外,自殺者是否能在死後如願捐出器官,亦因情況而定,假如案件涉及刑事,或須驗屍確定死因,因涉及調查程序,則未必能成功捐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