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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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無綫稱雙贏經理判囚

本文重點
【本報訊】無綫收費電視行政及採購部一名男助理經理幕後操控兩間公司,以女友作「掛名老闆」,欺騙無綫收費電視將逾八十萬元的生意批給兩間公司,結果連累女友一同被檢控。男被告在觀塘法院承認兩項欺詐罪,求情時聲稱犯案可以達至雙贏,惟終被判監九個月;女被告則承認一項欺詐罪,下月十八日判刑。

男被告阮志偉(三十三歲),案發後已離職。女被告李曉婷(二十七歲),兩人原為情侶,案發後已分手。阮於○五年五月加入銀河衞星廣播有限公司(其後改名為無綫收費電視有限公司),最初任職採購主任,至○八年五月晉升為助理經理。

連累女友感後悔

辯方求情指出,男被告聲稱犯案是想替公司省錢之餘,自己則可賺「蠅頭小利」,從而達至雙贏,公司亦無損失,又指事件連累女友感到後悔,但裁判官對此不認同。

阮於○六年一月要求李成立利燊無線電行,向無綫收費電視供應物料,阮於翌年十月再成立和聯行;○六年一月至○八年十一月間,無綫收費電視向該兩間公司發放了逾八十萬元款項,但不知道該兩間公司與阮有關係。 案件編號:KTCC 23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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