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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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教師非禮女生囚10月

屢被學生選為最佳教師的已婚中學男教師,以責問十五歲女學生私生活不檢點為名,先後觸摸她的胸脯及臀部,更將她帶到僻靜梯間,一邊撫摸她下體一邊手淫。法庭認為女生證供可信,昨裁定男教師非禮等罪名成立,並指他濫用老師權位欺侮學生,辜負學校及家長對他的信任,為表明法庭絕不容許有關作為,判他即時監禁十個月。被告表明會上訴,惟他的保釋申請遭駁回。

三十七歲被告司徒鵬,昨於東區法院被裁定兩項非禮及一項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成。雖然被告曾指女生因不滿被教訓私生活不檢點,才「作古仔」誣衊他,但裁判官認為事件不涉誣告,接納女生所述為事實,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辯方律師求情時,力陳被告任教事發的港島佛教黃鳳翎中學十四年來,一直熱心熱誠、盡心盡力,從心底裏愛護照顧學生,其努力有目共睹,所以屢獲選為最佳教師。律師又指,被告身負供養自己及妻子家庭的責任,即使被捕後停薪停職,亦不惜賣樓繼續支付家人的生活費。

裁判官:社會不容如此作為

律師強調,被告向有良好品格,但一時衝動犯案,一切並無預謀,但卻因為一時的判斷出錯,斷送了自己全心投入的教師生涯。

惟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對女生步步進逼,初時只輕觸胸臀,之後再特意帶她到校內僻靜處,做出極嚴重的猥褻行為,故難以認同被告沒有計劃及預謀。

裁判官又指被告從未犯法,之前品格良好,又已斷送前途,法庭接納他求情之餘,亦必須平衡公眾利益,為表明社會絕不容許如此作為,故此必須判他即時監禁。

據女生證供,事發於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學校五十周年校慶,曾經擔任她班主任的被告,藉詞查證她與男同學在公廁「打野戰」的傳聞,乘機問她「你邊度最敏感」等猥瑣問題。

之後他用手指輕碰她胸脯一下,再以方便交談為理由,將她帶到後樓梯處,搣她的臀部後,再雙手抱緊她及吻她的臉,甚至還掀起她的制服裙,伸手入她內褲內撫摸女生下體,還一邊解開自己的皮帶,伸手入自己的褲襠自瀆。

案件編號:ESCC 1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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