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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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打長擊:依法治國不能乾說

深圳特區成立三十周年之際,政界、學界指出,曾經創造了經濟飛躍奇迹的深圳特區,亟需當年銳意改革的先鋒精神回歸,這一規劃之外的使命將是決定深圳未來的關鍵所在。

廣東省兩年前推出的《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已經指出,要強化全國經濟中心城市和國家創新型城市的地位。深圳市轄區內的土地面積只有一千九百五十二平方公里,過去三十年,深圳土地的開發強度已超過香港,達到百分之四十七。與內地經濟實力領先的上海、北京和廣州相比,深圳可供發展利用的土地儲備相對匱乏。

論者指出,深圳特區發展的三十年間,其政治領域改革相對滯後。真正有效的改革需要政府將越權的職能下放,將缺位的職能補上。然而,從去年深圳大部制改革實行方案來看,結果並沒有實現職能的有效轉變。

目前的改革大多自上而下,只有當中央決策層面臨改革的壓力時,地方才會有改革的決心。最近,國家領導人在深圳談及政治體制改革時提出「四要」主張,其中之一便是「要建設一個公平正義的社會,特別是要保障司法公正,重視保護和幫助弱勢群體,使人們在生活中有安全感,對國家的發展有信心」。

說到司法公正,起碼法律不應成為執法者選擇性適用的工具。內地作家謝朝平早前在北京家中被來自陝西渭南的警員抓捕,至今仍然沒有公開露面。謝朝平因出版《大遷徙》一書得罪地方貪官,他只是一個文學愛好者,竟因此而成為「非法經營」的嫌疑犯。以刑事手段對付一個作家的正常表達,距司法公正太遙遠了吧?

洪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