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勇漢充肉盾 攔車護傷者

拾荒婦昨晨在旺角拖着紙皮橫過馬路,遭疑衝燈尾的七人車猛撞,飛彈十米墮地重傷,七人車衝前一百米始停下,好心花店買手恐傷者再被其他車輛輾過,衝出馬路充當「人肉護盾」保護傷者,惜老婦送院後傷重不治,肇事司機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

被撞死老婦姓余(六十七歲),昨晨五時許,她拖着紙皮在太子道西近園藝街交界行人輔助線橫過馬路,適時,姓楊司機(二十七歲)駕駛七人車載着一名二十餘歲女乘客,沿太子道西往旺角方向駛至,將余婦撞倒,她飛彈十米外,頭及手腳重傷。七人車餘勢未了,衝前一百米駛上天橋始停下。

婆婆傷重送院不治

姓吳花店買手(約六十歲)剛在園藝街買貨,恐余婦被從後而至車輛輾過,立即走出路中張開雙手以身保護,示意駕車人士停車,並將路邊竹籮搬至路中阻擋車輛前駛。救護員趕至,將余婦送院,惜搶救無效。七人車泵把及倒後鏡損毀,楊及女乘客無恙。

警員到場調查,發現路面並無煞車痕,不排除有車衝黃燈尾肇禍,將姓楊司機拘捕。

吳表示,事發時聽到一聲巨響,並見行車燈號由黃燈轉為紅燈,七人車則向前衝,他還以為有人企圖不顧而去,及後見七人車衝上橋後停下。其後一輛貨車駛至,險撞到倒臥地上的余婦,幸司機及時扭軚避開,吳因恐再有其他車輛會輾過傷者,故冒險攔車。

區議員倡取消燈位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指出,雖然救人緊要,但也要先顧及自己的安全,千萬不要貿然走出馬路以血肉之軀阻擋車輛,否則除令自己身陷險境外,亦可能會累及其他駕駛者及行人安全,因為萬一有車輛駛至,司機閃避時若失事剷上行人路,後果不堪設想。李建議救人者應先確定自身安全才走出馬路揮動物件求救,而最安全方法是站於行人路上截停慢線車輛,因為當慢線有車相繼停下時,會引起鄰線司機注意路面情況,從而減速及停車。

油尖旺區議員梁紹昌表示,現場曾發生至少五宗奪命車禍,該處有五條行車線,右邊兩線直上天橋,故上址不適合設立紅綠燈,建議當局拆除,而行人可改在附近洗衣街或基堤道過馬路,更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