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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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情:小氣候:官場生還者好官自為之

台灣司法界近日爆出大醜聞,三名高等法院法官、一名檢察官涉嫌貪瀆放過嫌犯,案再查下去,涉案的法官和檢察官人數愈來愈多,堪稱株連甚廣。面對這場司法風暴,政治任命的司法院院長賴英照負起政治責任辭職,副院長謝在全和秘書長謝文定亦共同進退,提出辭呈。

台灣的政務官(屬政治委任,不同於香港特區政府的政務官屬於公務員系統)因為政治責任而下台,早已是當地的政治文化,這次賴英照因為司法弊案引咎辭職,島內卻解讀為一樁「冤案」,因為案件由內部揭發,經司法院報請有調查權力的法務部立案。賴英照果斷處理家醜、清理門戶,實在毋須辭職,但賴英照堅持負起政治責任,去意堅決,高度體現政治委任官員的問責精神。

台灣政治官員不戀棧權位,維護問責傳統,難免讓人拿來跟香港的政治委任問責官員比較。所謂政治責任,所謂問責,到底如何界定?是否行政部門稍出紕漏,問責官員馬上提頭來見?以此嚴苛準則,每屆特區政府的問責官員隊伍,將會成批折損,嚇怕有志為市民服務之士,視當官為畏途,這種極端做法對正在發展的政治委任制度並不足取,但現實的情況,卻是由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現行的問責制有名無實,早已被舊詞新義的「集體負責」取代。

特區政府的政治委任官員因為問責而人頭落地早有先例,○三年五十萬人上街一役,民怨總爆發,之前犯錯獲老董維護的問責官員如偷步買車的財爺阿松、硬推二十三條立法的葉劉,還有沙士抗疫不力的衞福局局長楊永強,終於在強大的民意壓力之下辭職,最終老董也告腳痛落台。

正是彼一時、此一時,現屆特區政府的管治團隊,自○七年施政以來,任期已過泰半,除了一個稱病請辭的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肥亨,其餘三司十一局問責官員都繼續其官場「生還者」生涯。不過,管治團隊沒有問責官員折損,又是否代表施政水平切合民意期望呢?

○八年金融海嘯爆發的雷曼迷債事件,揭露金融監管部門疏失、土瓜灣塌樓慘劇暴露危樓巡查形同虛設,先後兩宗塌樹殺人事件,顯示政府部門護樹不力;如果以台灣的嚴苛問責準則衡量,相關的政治委任官員早已負上政治責任下台,更不要說政策層面的重大失誤。

近日走進暴風眼的停車熄匙立法爭議,環境局局長邱騰華步步退讓,發生司機中暑死亡事件之後,邱騰華更「邀請」議員在立法審議階段「隨意」修訂,把主導政策的權力讓給議員。政策弄到如斯田地,已是政治責任的重大失誤,還好意思若無其事的落區做騷?

風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