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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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水池危機四伏 康署房署闊佬懶理

繼○七年屯門蝴蝶邨有小童失足跌入水池喪生後,深水埗公園日前又有老婦在水池溺斃。令人遺憾的是,接二連三的悲劇並未能引起當局足夠重視,本報記者巡查全港多個由康文署及房屋署管轄的公園水池,發現水池周圍不僅沒有加設圍欄,亦鮮見保安員巡視,小童無人看管誤墮水池,隨時再釀人命事故。

時值暑假,不少兒童到公園水池嬉戲,不設防的水池猶如一個個「死亡陷阱」。以深水埗通州街公園為例,儘管水池深度未達幼童高度,但池邊石壆高度僅及成人膝蓋,隨時出事。有街坊向記者表示,不時見到有小童企圖落水玩耍,險象環生,幸及時喝止才避免意外發生。此外,屯門兆康苑公園內橫跨魚池的石橋無安裝圍欄,連成年人經過也得步步為營,而記者在上址採訪近半小時,竟未見有保安員巡視,如果有小童墮池遇溺,恐怕將叫天不應,叫地不聞。

政府部門轄下公園的設計及管理問題多多,早已備受詬病。除了水池無遮無掩外,本報早於○八年已經踢爆,由康文署管理的多個人工湖,同樣沒有圍欄阻隔。更離譜的是,部分人工湖的水深指示牌及警告牌並不顯眼,就算備有救生圈,也是放置在較隱蔽位置,遊人未必能察覺。須知道,人工湖的水深可達兩米,不諳泳術的成年人墮下隨時致命,其對市民生命安全的威脅,實較公園水池有過之而無不及。

事實上,社會各界一直呼籲當局加強公園水池安全設施。○七年屯門蝴蝶邨慘劇後,死因庭建議當局改善水池設計,加裝安全設施,並加強監管負責清洗水池的外判公司,無奈當局對這些合理建議一直置若罔聞,就算深水埗慘劇發生後仍不肯從善如流,反而繼續死撐,擇惡固執。康文署發言人強調,轄下公園設施是根據公園的整體規劃興建,並由建築署依工程範圍及現行建築法例設計;房屋署則強調,屋邨水池數目不多,且屬裝飾性質,池水較淺,設計符合當時建築要求。

兩個部門大打官腔作擋箭牌,說到底無非是拒絕加強安全設施,官僚作風令人嘆為觀止。有資深工程師指出,一般來說,水池應否加設圍欄及圍欄高度,以正常成年人會否遇溺為標準,但如果發生意外,便應該檢討,以防悲劇重演。人們不禁質問︰至今已有兩人葬身水池,難道當局還不懂得吸取教訓,還要墨守成規、僵化地按本子辦事?

同樣值得留意的是,三年來接連發生水池浸死人事件,充分暴露當局對外判公司缺乏監管的亂象,尤其是兩宗意外中,外判保安員均懷疑見死不救,更凸顯當局將工作外判的同時,往往同時將責任一併外判出去。正如有保安業人士批評,政府外判保安合約大多價低者得,不少保安員並未掌握使用滅火筒及拯溺等技能,遇上緊急事故難免手足無措。

深水埗慘劇發生後,康文署署長馮程淑儀承認假如保安員可以「行多一步」會更好,但其實要「行多一步」的又豈止保安員?市民安全無小事,如果當局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加強對外判公司監管,市民樂極生悲的意外又怎會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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