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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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漢與13歲男生肛交

【本報訊】無業男同性戀者去年一月上網結識一名十三歲男生並發展成情侶,兩個月內三次在公廁及酒店口交及肛交,期間無業漢更讓男生陽具插進肛門,半年後兩人分手,男生向老師透露揭發。被告鄭富明(三十五歲)昨於高院承認三項與未滿十六歲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還押至本月二十三日判刑。

案件編號: HCCC 1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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