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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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認為事主口供有疑點,裁定被告鄭子廚非禮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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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繩總教練甩非禮男童罪
【本報訊】香港跳繩代表隊前總教練鄭子廚(二十八歲),去年七月二十五日帶隊參加「第五屆亞洲跳繩賽」時,被指在中大宿舍內涉嫌對十三歲男隊友手淫一案,裁判官昨於粉嶺法院裁決時指事主口供前後矛盾,在警方錄影會面中聲稱視線遭被褥遮擋,看不見被告手部動作;惟他向領隊投訴時卻堅稱當時無蓋被,清楚看見被告替他手淫及射精情況。裁判官基於事主口供有疑點,控方又無其他佐證下,裁定被告非禮罪名不成立當庭獲釋。
案件編號:FLCC 2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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