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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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漢涉藏逾萬兒童鹹片

本文重點
【本報訊】六旬退休男子涉在九龍城住所的電腦內管有逾萬個兒童色情影像和二百個錄像檔案,當中包括被列為最嚴重的第四級,即涉兒童與成人性交或人獸交的物品。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提訊,被告被控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法庭將案押後至下月二十日轉至區域法院審理,期間准被告以三萬元現金保釋外出。

最高可判囚三年

被告孫俊琰,六十歲,被控在今年一月十二日,在九龍城太子道西住所管有一萬二千三百三十四個兒童色情影像檔案,當中第一、二、三和四級分別有一萬零二百四十四個、六百四十七個、八百四十五個和五百九十八個;以及管有二百三十八個錄像檔案,第一、二、三和四級別分別有七十六個、七十個、四十七個和四十五個,他暫時毋須答辯。據悉,警方是到被告住所搜查,在被告的電腦內找到相關物品。

資料顯示,上訴庭在○八年將兒童色情物品分成四類,第一類涉兒童擺出性愛姿勢,判囚一至六個月,如管有少過二十項第一類物品,可輕判社會服務令、感化或罰款;第二類是兒童與兒童之間的性行為或自慰,最高判囚九個月;第三類是成人與兒童之間不涉性交的性行為,判囚六至十二個月;第四類是成人與兒童之間涉性交的性行為、性虐待及人獸交,判囚一至三年。 案件編號:KCCC 29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