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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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寫「吸鬼日記」

【本報訊】警方調查時,發現女被告黃美燕將三日「作法」過程記錄成「吸鬼日記」,警方拘捕兩被告盧福義及黃美燕後,搜出有關日記。盧警誡下向警方表示沒有鬼魂之事,他是因X「哀求」才勉為其難與她性交。不過,辯方認為盧是在非自願下進行錄影會面,亦反對控方將黃的日記呈堂。

男被告稱事主哀求性交

控方開案陳詞透露,從兩名被告的口供中,知悉各自已婚的男女被告早於一九八二年是情侶關係,分開後於去年重遇。據黃向警方供述,盧花名「狗公」,在佛寺工作。

黃在日記披露,案發期間盧曾告訴她其「師傅」指X長期被父親侵犯及多次流產,常被邪靈纏擾;黃經徵詢後,X同意與盧「性交吸鬼」。黃又解釋給予X三百元,是因得知X遺失銀包而同情X。

盧在兩次錄影會面則強調,已向X表明「無鬼魂」之事,但因他叫X每日燒香,才令X誤會他是法師。他又表示當日因見X三天無沖涼,便要求她洗澡,但X洗澡後竟全裸步出哀求要與他性交。

但盧在另一次會面中卻稱看到X懷有鬼胎,但因X正值經期,故他僅自瀆及在體外射精,數日後X看到他與黃性交,竟突入房要求性交,他勉為其難才與X「做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