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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睹車禍受打擊 母女索償

本文重點
【本報訊】女童與母親三年前乘坐外公駕駛的私家車時,該車在城門隧道外與貨車相撞,外公與外婆下車與貨車司機理論時,卻遭後面駛至的一輛小巴撞死,兩母女在車中親眼目睹至親被撞倒慘狀,稱受到嚴重打擊,二人昨日分別入稟區域法院,向肇事小巴司機及車主索償,但未有表明金額。

父母遭小巴撞死

原告分別是母親黃雅琼(譯音)及由她代表入稟的未成年女兒梁凱楠(譯音),被告是肇事司機陳嘉豪(二十八歲)及小巴車主中港運輸顧問有限公司。入稟狀指,意外發生於○七年六月二十七日,首被告駕駛小巴至荃灣象鼻山道時發生意外,導致男子黃沛華(五十六歲)及其妻子李鳳儀(譯音,五十四歲)死亡。兩名原告表示因這次意外精神大受打擊而要求賠償,但入稟狀內未有詳述有關精神受創的情況。

記者昨往原告家查訪,但黃姓原告表示事件交由律師處理不作回應。據悉,男死者黃沛華當時駕駛私家車,載同妻子即女死者、女兒黃雅琼及孫女梁凱楠,汽車駛至城門隧道荃灣出口時與一貨車輕微碰撞。黃沛華與妻下車與貨車司機理論時,遭被告所駕的小巴撞倒先後死亡。首被告陳嘉豪前年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被囚半年及停牌三年。黃國桐律師指出,心理醫生及專家會先評估受害人在心理上的後遺症程度,然後提交評估報告,若報告證明申償原因屬實,很大機會會索償成功。

案件編號:DCPI 873,87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