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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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藏槍案四被告保釋

本文重點
黑社會疑為爭奪「坐館」爆發內訌,警方在茶餐廳拘捕五名男子,並在現場檢獲一支手槍,五名男被告事後被起訴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射擊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再訊。控方透露其中三名被告已在認人手續中被認出,而法庭為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和指紋化驗,將案押後至八月六日再訊,期間准許第二至五被告保釋外出。

五名被告依次是王國健(運輸工人,三十六歲)、曾志偉(無業,四十七歲)、葉冠明(汽車維修工人,五十歲)、黃偉業(無業,四十八歲)以及首被告兄長王國權(無業,三十九歲)。五人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而射擊罪,控罪指他們今年某日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意圖向一名中國籍男子射擊致使對方身體受嚴重傷害。

三被告已認出

控方昨在庭上指,案件早前曾做認人手續,其中三名被告已被成功認出;控方又指警方拘捕首被告時,在他身旁檢獲一個袋,內有一支手槍,故申請將案押後以化驗指紋。控方又回應裁判官提問,指警方已知悉疑似受害人身份,但現階段決定先保密其身份,以待作進一步調查和候取法律意見。

辯方則替被告申請保釋,法庭最終批准第二至五被告保釋外出,被指身旁疑有手槍的首被告,則需繼續還押監房看管。四名被告獲准保釋離庭時,約有二十名便衣和軍裝警員在法院大樓出口戒備,四名被告則由親友陪同離開後,警員便散去。

案件編號:KCCC 25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