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指出,樹木辦的主要職責是制訂巡查指引和資料搜集等後援工作,而最重要的前線巡查則沿用舊制,繼續由約十個部門分別負責,樹木辦最多只會進行抽查,如果發現問題,也只會向有關部門反映,不設任何罰則。
港府煞有介事成立樹木辦,最大的作用竟然只是制訂指引,堪稱一大笑話。事實上,對於如何管理樹木,當局早有指引可循,問題在於有關人員偷懶塞責、欠缺職業道德,根本沒將指引貫徹執行。以赤柱塌樹事件為例,康文署樹木組人員便在死因庭上承認,在檢查樹木時沒有跟足指引,間接導致慘劇發生。指引是死的,人是生的,樹木辦撇下人責不究,卻在指引上大做文章,實在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至於樹木辦向有關部門「反映問題」,更是不值一哂。如果「反映」可以解決問題,塌樹慘劇根本不會發生,赤柱大樹倒塌之前,早已病入膏肓,發出惡臭,附近居民、商戶及區議員曾多次向當局反映,但康文署僅以過場式的檢驗敷衍了事,肇事前仍堅稱大樹狀況「可以接受」。可見官僚懶惰成性,漠視危機,無論市民如何反映,他們一概充耳不聞,惟有厲行問責,才能轟醒他們麻木不仁的神經!
事實上,香港管理樹木的部門不是不夠多,而是太多,其中包括發展局、環境局、民政事務局、運輸及房屋局,轄下的管樹部門多達十幾個,卻往往沒有一個部門主動承擔責任。最經典的事發生於○八年,一條村落被塌樹堵塞道路,鋸樹工作竟由漁護署推向地政總署,地政總署推向康文署,康文署推向北區民政事務處,民政事務處又推向消防處,最後仍是無人處理,村民無奈之下,只好自行動手鋸走塌樹。
由此可見,樹木管理不善的最大原因在於政出多門,以致出現「多王管即無王管」的荒謬現象,如果港府真的有心改善,就應該大刀闊斧裁減冗員,重整架構,釐清權責,將不同部門的工作集中起來。可笑的是,當局經過多個月的研究,竟然得出一個開位設處的餿主意,在本已臃腫的架構上進一步疊床架屋,亂上添亂。如此倒行逆施,假如真可杜絕塌樹事件,堪稱世間奇聞。
塌樹可以殺人,管樹不是做騷。說到底,管理樹木,防止塌樹,根本就不是一件難事,只要當局厲行問責,革除官僚惰性,各個部門多行一步,即可及時清除危樹病樹,有效解決問題。時近風季,又是塌樹的高危時期,如果官員們繼續漫不經心,繼續不把問題放在眼內,塌樹慘劇遲早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