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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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漢涉姦22歲港女

【本報訊】印度籍男子經朋友介紹認識一名港女,初次見面印漢已帶女方往時鐘酒店「傾偈」,女方雖然抗拒但仍信任對方。數日後兩人再約會時,印漢帶她回家涉將她強姦,事後被控強姦及非禮兩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二十三歲印度籍被告MAHAL Harpreet Singh,被控去年七月二日於尖沙咀金馬倫道福僑大廈一單位的分租房內,強姦及非禮二十二歲中國籍女子。

任職文員的女事主供稱,去年六月二十七日首次與被告見面,被告即要求她往時鐘酒店「傾偈」,入房後被告即對她毛手毛腳,但她反抗加上月經來潮,被告才停止。案發當晚,被告藉詞要放下物品帶她往涉案單位,入屋後突向她說:「等你好耐喇。」便拉她入其中一房內企圖性交。她曾反鎖房門但因怕被困住,遂讓被告入內,被告之後強姦她,並逼她口交,事主事後報警。

案件編號:HCCC 37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