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6/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社民連劉山青擾亂秩序候判

【本報訊】社民連主席陶君行及兩名成員去年十月一日遊行去中聯辦示威時,疑因抬紙棺材問題與警方衝突,三人事後分別被控襲警、阻差辦公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四罪。經審訊後,裁判官昨於東區法院裁決時,認為控方未有足夠證據證明三人蓄意襲警或阻差辦公,故裁定上述罪名不成立;惟因劉山青期間爬上警車頂示威,行為明顯是破壞社會安寧,故裁定劉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成,准他保釋至本月二十四日候取報告始判刑。

裁判官裁決指劉山青當時因爬上警車車頂,並逗留了個多小時,認為劉明知當時示威者因反對警方拘捕陶君行等人而情緒高漲,卻仍火上加油地爬上警車頂大叫口號,極有可能導致人群「跟風」,或做出威脅警車內人士安全的行為,故裁定劉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成。

案件編號:ESCC 5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