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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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主任抄機密資料罰款
【本報訊】稅務主任於工作期間抄錄逾萬名納稅人資料,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在裁判法院原審時被判脫罪,早前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
現已退休的六十歲被告朱景國昨於東區法院被裁定罪成,罰款三千元。辯方指已決定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案件編號:ESCC 33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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