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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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校長涉教員室非禮女師

長沙灣天主教南華中學副校長簡元銳,涉兩度在教員室摸一名女教師大腿內側,昨在觀塘法院被裁定兩項非禮罪表證成立。審訊期間,簡獲數十名親友到庭聲援,並在中午休庭時簇擁簡離開,期間眾人表現激動,有人涉以雨傘襲擊記者,並毀壞了記者的攝影器材,其中一名涉案中年漢事後被警方帶署調查。

五十七歲被告簡元銳,於三十二年前曾因干擾咪錶而被罰款及留案底。他現被控兩項非禮,指他分別於去年四月二日及十一月十八日,在學校三樓教員室非禮同一名三十九歲女教師。被告否認控罪。

「你係咪好鍾意摸手摸腳?」

女事主供稱,前年九月以合約形式獲校方聘用為通識及歷史科教師,被告則是歷史科主任。去年四月二日,她因公事往教員室見被告,兩人傾談間,被告突伸左手摸她左大腿內側,她即「搣」被告左臂反抗,被告便用雙手捉實她雙手,約半分鐘後她呼痛,被告始放手。

至去年十一月十八日,事主又因事往教員室見被告,兩人亦是一站一坐,期間被告又伸左手摸她左大腿內側,事主怒摑了被告一巴:「你係咪好鍾意畀人打呀?你係咪好鍾意摸手摸腳呀?」被告反斥她「發咗癲」,並稱要「攞刀」,事主回應:「你攞刀我報警!」翌日,事主將被摸一事知會校長及要求見校監,但因怕丟掉教職及損害校譽而無報警。至十二月二日,事主透過校長得悉被告要發律師信控告她,她決定報警。

辯方則指被告一直不滿事主表現,因事主曾在一百六十個工作日中請假逾七十日,所教班級又表現差劣,被告去年更不再批准她任教歷史,故二人早有嫌隙。

控方傳召校長林超強作供說,就非禮指控詢問被告,被告堅決否認,校方查問過多名老師亦找不到證據,故最終由事主自行報警。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TCC 15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