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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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擬列危險藥「補鑊」

【本報訊】警方前晚在元朗檢獲新興懷疑毒品K2,但原來它所含的合成大麻素,尚未受到本港法例規管,事件曝光後引起政府關注,保安局連忙「補鑊」,發言人昨表示可藉修例將合成大麻素列為危險藥物,但法律界人士則指就算日後修例,警方亦不能根據此條修例檢控前日涉案被捕的疑犯。

效果比大麻高四倍

據悉,K2屬合成草藥,雖不含大麻成分,但所含的合成大麻素能令人亢奮;其外貌與一般香草和茶葉無異,可捲成煙卷燃燒吸食,效果比大麻高四倍。保安局禁毒處發言人稱一直密切注視本地及外地販毒及吸毒趨勢,並透過不同渠道蒐集情報,評估風險,並在有需要時候採取合適措施應對。據當局了解,K2在外地流行,含合成大麻素,本港現行法例並沒有對合成大麻素進行規管。根據《危險藥物條例》第五十條第一節,行政長官可藉憲報刊登的命令,修訂該條例附表1內的危險藥物。

另外,警方發言人表示,前晚在元朗東頭村檢獲的懷疑K2有待化驗,如證實含有《危險藥物條例》監管的成分,就會落案控告被捕的兩名男女疑犯。兩人獲准保釋,下月初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