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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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繳消費騙案港府卸責

【本報訊】大型瑜伽中心近期相繼突然結業,但旗下會員即使透過信用卡以分期方式付款,在公司倒閉後亦未必能取回預繳款項。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昨強調,金管局有條文規定銀行職員須向消費者披露風險,市民亦有責任明白預繳式消費的風險。議員炮轟銀行未有嚴格執行有關指引,批評當局未有吸取雷曼事件教訓,斥陳家強須向受騙市民道歉。

陳家強昨日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無論現金、信用卡或分期付款的預繳消費模式,「消費者有責任明白做預繳要承擔風險」。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批評陳家強的講法完全不能接受,大部分受影響市民均由瑜伽中心職員非銀行職員游說簽約,對有關風險是零認知,認為若銀行沒有要求瑜伽中心代為向市民解釋,即屬違反規定,銀行有責任向受影響市民作出賠償。期間他拍抬怒斥陳家強「唔知發生乜事,好似傻吓傻吓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