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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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地鴻爪:香港社會的悲哀

慘囉慘囉,自詡「公信第一」的《明報》又輸官司又賠錢,公堂明鏡高懸,《明報》被判惡意誹謗東方報業罪成,罰款一百八十萬元,其中包括加重性額外罰款。《明報》還獲贈一頂新帽子,上書七個大字:「香港社會的悲哀」。

為甚麼「公信第一」變成「香港社會的悲哀」呢?長話短說,曾因在超市落毒及抹黑東方而多次入獄的香港男子馬照聲,出獄後冥頑不靈,多次在法院門外擺放誹謗東方及管理層內容的易拉架,這本來是小丑表演,不值一哂,然而《明報》卻「獨具慧眼」,執到寶似地大肆報道,分明與恐怖分子穿同一條連襠褲,欲行借刀殺人之計。雖然《明報》否認誹謗控罪,辯稱只是如實記錄馬照聲的行動,但這種鬼祟伎倆如何騙得過人?法官的判詞擲地有聲:《明報》的辯解是「香港社會的悲哀」。

唉!堂堂《明報》居然淪落到與恐怖分子為伍的地步,實在叫人扼腕嘆息。想當年,查良鏞查大俠創立《明報》,真箇是鋤強扶弱,快意恩仇,黑白分明,奠定其大報地位。誰知查大俠急流勇退之後,《明報》日益墮落,就好像正氣凜然的華山派傳到岳不群手中,此君揮刀自宮,表面上似個男人,實則是個太監,陰裏陰氣,專做些背地裏煽風點火、含沙射影的事情,徹頭徹尾是一副偽君子作派。

但願《明報》從此能夠改過向善,否則下場將更加悲慘。正如毛澤東他老人家所說:搗亂,失敗;再搗亂,再失敗,直至滅亡。

香桐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