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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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特搜:寮屋出租圖利無王管

寮屋是二次世界大戰後的產物,當時大批內地人湧來香港。在房屋極度不足但土地過多下,他們在政府批准或未經許可下,在官地或私人土地上建屋,一般以木材、鋅鐵、石屎或磚頭等材料建成,大部分集中在新界區偏僻之地。但因政府至今並無制訂發展計劃,而且無辦法安置寮屋居民,令這類寮屋多年來仍存在。

直至一九八二年六月,房屋署才將寮屋規範化,當時向全港寮屋登記,規定此後非法擴建或新建的寮屋,會被即時拆除,屋主更會被檢控。三年後,政府更安排寮屋居民遷上公屋,一度令寮屋數目下降,但到一九九八年,房委會卻設下資產限制,令超出上限的寮屋居民不獲公屋安置,部分有錢的搬到私人住宅居住,較貧窮的被迫仍住在寮屋。

近年新移民來港漸多,租金廉宜的寮屋成為他們的居所,部分屋主見有利可圖,不惜將寮屋僭建分拆,以沙田紅梅谷村為例,一間數百平方呎的寮屋竟被分成多間套房出租,但因政府甚少巡查,令問題一直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