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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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特搜:地署冷血逼寮屋婦訓街

【SUN特搜小組記者李嘉行、羅慶輝報道】全港簡陋而破爛的寮屋高達八萬多間,每逢打風落雨都有倒塌危機,但地政總署卻出陰招阻止寮屋居民修葺,令居民面對不是被失修建築物壓死,就是被沒收住所。一名獨居寮屋婦人,由於所住鐵皮木搭寮屋殘缺不堪,隨時倒塌傷人,她改用較堅固的磚頭取代鐵皮外牆時,竟被地政總署指原有寮屋已被她拆卸,不能再重建,沒收她的寮屋,婦人最終要在寮屋旁的花園露宿。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怒斥地政總署冷血,將在立法會的事務委員會上質問該署,要求還居民一個公道。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曾說過,政府不會令市民人人有層樓,但有責任令人人有屋住。然而,本港負責房屋的政府部門卻背道而馳,本港有八萬五千六百間已登記的住用寮屋,居民約有二十多萬人。根據現行寮屋政策,如已登記的寮屋過於殘舊或有倒塌迹象,戶主可聯絡分區寮屋管制辦事處申請加固或修葺,通常在一周內獲回覆,而修葺後的尺寸、材料、位置及用途,須與原貌相同,否則寮屋會被地政總署清拆。

不過,政策歸政策,官員在實際執行上又是另一回事!雨季將到,又是寮屋戶主修葺家園的高峰期,住在上水石湖新村寮屋區的盧女士的遭遇,正好反映政府部門的荒謬與無情。盧女士於七十年代於上址搭建鐵皮屋居住,後來子女陸續長大遷出,喪夫的她本打算孤身守家園度餘生,但家園近半結構損毀,至去年底寓所更被樹木倒塌擊中,支撐寮屋的木材折斷,家園頓變危樓。

僅用帆布遮床擋雨

盧女士利用磚頭鞏固寮屋結構,豈料地政總署指她違反寮屋加固需使用原本材料(即鋅鐵及木材)的規定,要屋宇署將她的寮屋磚牆打碎。「署方無話我知修葺要申請,依家開始咗工程就話間屋規格唔啱,要我拆屋,佢仲話依家既然拆咗,就唔可以起番!」盧女士憤怒說。

後來盧女士要求改以鋅鐵及木材重建家園,以符合地政總署規矩,豈料又遭署方反對,她引述地政總署職員稱:「唔理天災定畀人拆,總之間屋冧咗就唔可以再興建番!」鑑於寮屋隨時倒塌,盧女士不敢逗留,改為在家園門前屬私人地的花園,放置一張僅有帆布遮風擋雨的床容身。地政總署並無理會盧女士苦況,日前更以「寮屋已倒塌」為由,取消她的寮屋登記紀錄,即盧女士以後不能再在上址重建寮屋,無家可歸。

關注寮屋政策的北區區議員黃宏滔直斥地政總署出陰招,趕絕寮屋居民,他指政府一直想盡早清除寮屋,最好「冧得一間就少一間」。

區議員斥陰招留難

黃說:「地政總署訂下修葺規則,但執行時又出陰招,咁仲唔係矛盾同失職!」最令他不能接受的是,寮屋居民被趕絕後,政府無做好善後安置工作,只由得寮屋屋民瞓街。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稱,地政總署拒絕寮屋居民合法修葺是濫權及無人性,他說:「絕對唔合情理!間屋本身有登記係鐵一般事實,戶主要求用合規格材料修葺,點可能申請失敗?地政總署根本就有心留難寮屋居民,明知居民瞓街都拒絕修葺申請!」他會去信立法會要求地政總署交代事件。

地政總署發言人承認,盧女士的寮屋以不合規格材料(磚頭)修葺,故屬非法構築物,須予以取締,由於原本的寮屋已遭拆卸,故不能再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