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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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知健:新法治多發性骨髓瘤減藥費

【本報訊】本港每年約有二百宗多發性骨髓瘤新症,病人需接受化療後再進行自體骨髓移植才可活命。部分病人化療效果欠佳,要輔以硼替佐米等標靶藥物,但硼替佐米在港屬自費藥物,藥費高達逾十四萬元。香港大學最近提出先分析化療成效,才決定需否使用標靶藥,讓低風險病人治療成本大減,也可將標靶藥物留作日後若不幸復發時的治療「王牌」。

港大醫學院內科學系臨床副教授詹楚生稱,多發性骨髓瘤可引發溶骨性病變,導致骨折、高鈣血症等併發症,晚期更可波及病人中樞神經系統,導致失禁、下身癱瘓及視力重影。

四十六歲的劉女士○六年發現患多發性骨髓瘤,經化療後壞蛋白下降不足四成,接受標靶治療後才增至約九成,可進行自體骨髓移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