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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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達觀:逐臭第一公信破產

剃人頭者,人亦剃之。東方報業集團控告《明報》誹謗一案,高院原訟庭前天裁定東方勝訴,《明報》須向東方及其管理層賠償合共一百八十萬元,包括加重性額外賠償,如果加上雙方律師費,《明報》今次最少要掏出數百萬元埋單。假才子博懵咬人不遂,自己反成落水狗,此謂公道自在人心也。

曾因超市落毒案及抹黑東方而數度入獄的「香港拉登」馬照聲,放監後在高院門外擺放有誹謗東方內容的易拉架。《明報》這個自吹「公信第一」,其實連烏蠅都不如的逐臭之夫如獲至寶,圖文並茂渲染一番,明顯在重複散播誹謗言論,東方將之告上了法庭。沒想到《明報》除逐臭劣癖外,還會耍無賴,辯稱報道只是「如實記錄」,又說馬照聲臭名昭著,讀者不會當真。

《明報》與馬照聲臭味相投,一點不奇怪。既然此人不可信,緣何將誹謗內容一字不漏顯示出來?再者,有關報道只提馬照聲曾因恐嚇東方被判監,對其涉及超市落毒案前科卻隻字不提。用「垃圾新聞」妖言惑眾,跟誹謗者幫兇有何分別?有膽做沒膽認,信口胡言,砌詞狡辯,如此「公信力」,豈有不破產之理?

假的就是假的,偽裝應當剝去。多年來,《明報》同反中亂港傳媒臭味相投,狼狽為奸,搞風搞雨,惟恐天下不亂,公信力早已貶值。

「公信第一」的爛招牌令人作嘔,比婊子的貞節牌坊還不如,趕快收起來吧。

謝文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