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渣父母任由三個月大女兒餓死,被法庭重判入獄六年。據報道,女嬰死時瘦骨嶙峋,情況比非洲那些缺衣少食的饑民還要嚴重,記者看過有關照片,目睹女嬰一副皮包骨的可憐模樣,也忍不住激動落淚。
法官判詞怒斥兩人嚴重疏忽及違反父母天職,端的擲地有聲,但有一句卻頗值得商榷:「雖然判監會剝奪你倆的子女獲雙親照顧的權利,惟結果無可避免,即使兩被告有悔意,但法庭仍須向公眾彰顯公義。」筆者認為,以這對父母的德性,重判其入獄不僅不會剝奪他們的子女獲雙親照顧的權利,反而是大大保障了稚子的生存權利呢!
網上最近熱播廿蚊張接受電視台訪問,討論其建議的廿四元最低時薪到底能否養家活兒,片段中廿蚊張義正辭嚴反問記者「會餓死咩?」「公一份、婆一份唔得咩?」「仔女又一份唔得咩?」廿蚊張此言一出,再度引起軒然大波,喊打之聲此起彼伏。然而想深一層,最低工資應該多少,的確言人人殊,到現在堅信「一個願打,一個願捱」市場定律者大有人在。但不管怎麼說,薪水再低也好,打工仔大不了領取綜援,香港地餓唔死人倒是不爭的事實。諷刺的是,無良僱主餓你唔死,如果稚子不幸生於冷血父母之家,他們打電腦遊戲時間已不夠用了,哪裏顧得上BB的死活。狠心父母遺害比無良僱主遠甚!
日本早前有醫院設立「棄嬰箱」,讓無力照顧兒女者存放嬰孩。我看香港大可考慮效法效法,畢竟稚子何辜,他們絕對值得有更好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