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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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偷名篋台漢囚33月

【本報訊】三十二歲台灣漢多次趁經香港機場轉機時,在行李領取區偷取七個德國名牌「RIMOWA」行李箱,並帶返台灣放網上變賣,昨在荃灣法院承認六項盜竊罪,重囚三十三個月。

警接線報暗中監視

被告江憲明,控罪指他於今年二月二十二日至四月二十七日期間,六度在機場行李輸送帶,盜取共七個「RIMOWA」行李箱及內裏物品,總值逾九萬九千元。

案情指出,警方於今年三月中收到多間航空公司投訴,得悉自去年十月起共有逾三十八個「RIMOWA」行李箱不翼而飛,於是展開調查,並鎖定是被告所為。

警方於四月二十七日收到線報,知道被告會乘機從廣州抵港,遂暗中監視,警員見被告從其他航班的行李輸送帶處領取兩個「RIMOWA」行李箱,遂上前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TWCC 12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