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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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冠酒店新濠天地違常規施工

【本報訊】澳門消息: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涉及商人行賄部分昨在初級法院繼續審訊,工務局多名高級技術員供稱,他們曾在部分項目的工程技術評估時提出反對或質疑,但有關工程仍獲歐文龍批許,當中包括皇冠酒店地基施工准照;而新濠天地的建築施工准照則早於街影方案准照(類似本港的環評報告)批出,有違常規。

申請條件不合要求

工務局高級技術員潘樹來負責處理皇冠酒店工程施工申請及跟進報告,他說,當時皇冠酒店的土地未被批給,但酒店要求發出地基施工准照,他認為申請條件諸多不合要求,提出「強烈保留」的意見,但報告上呈後,施工准照照樣批出。

另一名高級技術員陳國昌亦稱有類似經驗,他曾因皇冠酒店興建時,其行人道寬度和街影等不合規定,向上司提出質疑,但未獲理會。他又說,被告陳連因向歐文龍直接遞交申請新濠天地的建築施工准照,由歐文龍批示下,令建築施工准照比街影方案准照先批出,做法違反常規。

另一名高級技術員黃慧華說,處理新口岸6K地段樓建築加高申請技術評估時,認為由六十米加高至九十米會破壞周遭環境,及影響金蓮花廣場的莊嚴,故兩次否定加高可行性,但上司仍然批出有關申請。

而由於控辯雙方都放棄聽取部分證人口供,初級法院已聽畢陳連因等被告的證人作供,全案只剩下首被告林偉部分的證人仍未作供完畢。

初級法院證實昨已收到中級法院對林偉上訴的進一步解釋,今日會與控辯雙方商議,才決定案件審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