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入境事務處昨宣布,即日起六類指定非永久居民的延長留港期限申請可透過互聯網遞交,他們包括以「一般就業計劃」、「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及「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等三個計劃來港人士及其受養人、「補充勞工計劃」來港人士、以學生身份留港人士、及以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受養人身份,或享有入境權或可無條件留港的居民等。
申請人可到www.gov.hk/esapplication網頁遞交有關申請,但入境處提醒所有申請人,須於逗留期屆滿前四星期遞交申請,申請人在遞交申請及領取延期逗留標籤當日,亦必須身在香港。除新的申請渠道外,申請人仍可親身或授權他人遞交相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