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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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火機爆炸拜神婦燒傷手臉

【本報訊】再有打火機爆炸,揭機電署監管不力。神心婦昨晨在青衣寓所點香拜神,她以打火機燃點香燭時,突然發生爆炸冒出火球,婦人被燒傷面及手部送院,初步懷疑打火機因燃點超過半分鐘「㷫爆」引致。今次是三日內第二宗打火機意外。

現場長安邨安江樓一單位,傷者余太(六十歲)與家人同住。昨晨八時許,她與女兒在寓所,女兒在廚房工作,余太在客廳拜神。消息稱,當她持一炷香用塑膠打火機點燃,疑因香燭難以全點着,遂持續按着打火機掣不放,疑打火機燃點過久,加上所點的香已有部分燃着,熱力上升,引致打火機過熱,突然搶火爆炸及冒出火球。

三日兩宗打火機意外

余太猝不及防被燒傷面及右手,打火機毀爛,其女兒驚聞爆炸聲,立刻走出查看,驚見母親受傷,即報警求助。救護員到場為她鋪上燒傷敷料後送院。余女表示,母親每日早晚都在家中拜黃大仙,而肇事打火機是早前在街檔購買,每個一元共買五個。

據悉,打火機燃料含有丁烷,在室溫屬高揮發性化學氣體,經加壓後液化,壓縮入打火機內,而巿面上售賣的打火機,均受到《氣體安全條例》規管,須符合認可的國際或國家安全標準。而今次肇事的打火機,與巿面上普遍使用的透明塑膠打火機無異。市民指出,機上所貼的標籤安全使用警告字句,字體極為細小,形同虛設,認為是機電署監管不力。

香港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指出,一般的塑膠打火機,點燃不應持續超過半分鐘,否則可能會因過熱而引致意外。

本周一,一名女售貨員,在旺角使用打火機點煙,突然發生搶火,燒燶眼眉受傷。今次是三日內第二宗涉及打火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