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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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帶語林:羊頭狗肉 罪在宮中

鮮茄豬扒飯沒有鮮茄,怎麼辦?油麻地廟街上演一場恰似漫畫情節的荒謬劇,食客把沒有鮮茄的鮮茄豬扒飯吃清光才去投訴,要求減價兩元作為賠償。如此「毀屍滅迹」的無頭公案自然無法成立,難道叫對方劏開閣下肚皮查找真相?因此,先而口角,繼而動武,食客被饗以老拳當飯後甜品。

資深食客必定明白一條道理,有名無實的菜牌比比皆是,實在毋須大驚小怪。老婆餅有老婆的嗎?口水雞有口水的嗎?貴妃蚌有貴妃的嗎?鮮茄豬扒飯沒有鮮茄,可能純屬誤會,那一家茶餐廳賣的說不定是以鮮茄為名的豬扒,因為豬場以鮮茄餵豬。

有名無實很多時候會被形容為掛羊頭賣狗肉,這是有典故的。三千年前春秋時代有一位齊靈公,難掩一鋪易服癖,酷愛宮中侍女穿男服,影響所及,舉國風行,奉為時髦。然而,齊靈公卻又不喜歡宮外女性同胞玩反串,下令禁之。問題卻是,追逐潮流古已有之,女穿男服禁之不絕。齊靈公於是向老臣子晏嬰請教,晏嬰說:「君使服之於內,而禁之於外,猶懸牛首於門,而賣馬肉於內也。公何以不使內勿服,則外莫敢為也。」

智者的原始說法其實是「懸牛首賣馬肉」,經過歷史長河洗滌之後,變了如今的掛羊頭賣狗肉。

論及羊頭狗肉,內地遠勝香港,歸根究柢,罪在宮中。試問,當共產黨不再共產,共產黨員最怕共你闔家資產的時候,不是有名無實是甚麼?上有好者,下必甚焉,鮮茄豬扒飯沒有鮮茄,山寨文化小菜一碟。

林創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