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指,被告於案發前數月,已兩度要求擁抱事主X以紓緩壓力,X答應。於案發日上課時,被告再要求擁抱X,X答應,被告遂擁抱X,又着X張開口及閉上眼並吻X,更將舌頭伸進X口中濕吻,X連忙避開。
案件編號:FLCC 4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