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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針對發水樓的優化建築設計報告接近完成,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將於下月底提交發展局進一步考慮。據了解,報告建議為總樓面面積寬免設上限,但不會一刀切,而是按地區性劃分,在一些樓宇密度高的重災區如將軍澳,上限會較其他區收緊。報告又建議建築物之間要有一定距離,以杜絕屏風樓。重委員會主席陳智思說,報告大方向是為總樓面面積寬免設上限,但如何訂出上限則有難度。
大型物業留三成間隔空間
消息人士稱,委員會經研究後建議不會全港一刀切訂立同一個上限,而是按不同地區需要,例如在樓宇密度高的重災區如將軍澳,需落重藥進一步收緊上限。至於可獲豁免總樓面面積的環保設施,包括露台、空中花園等則獲各界認同,委員會建議保留。不過,最具爭議性的停車場,因不計算總樓面面積,委員會則未有定論,留待發展局進一步探討。
委員會又認為,大型發展項目的樓宇應有適當距離相隔,當地盤面積大於兩公頃或建築物連續闊度超過六十米,須留有兩至三成間隔空間。而在不足十五米闊的狹窄街道,新建築物由地面至十五米高的部分需要後移,使街道闊度至少有十五米。具能源效益的建築設計和裝置,例如透過窗戶增加採用自然光、屋頂設置太陽能板、天台綠化等,委員會認為要提供誘因多加鼓勵,甚至強制執行。管制發水樓會影響地價和樓價,消息人士說:「大家都明白無免費午餐,社會要付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