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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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地鴻爪:貪官該死不該死

轟動全國的重慶文強案近日二審,維持死刑判決。根據程序,死刑案將上報全國最高法院審批,文強的日子已屈指可數。文強無疑是該死的,在內地,受賄十萬元就足以判死刑,而文強受賄逾一千萬元,還有一千多萬元財產不能說明其來源,夠死一百次了。只可惜,貪了那麼多錢卻無福消受,家屬應該多燒些冥錢送他上路,讓他在陰間享受。

但文強非死不可嗎?未必!論級別,他僅是一名廳級幹部,比他更大的貪官多的是;論受賄的數量,文強貪了千萬元而已,在官場中簡直是小兒科。山西省一名公安局副局長受賄三千萬元,判了死緩;中石化前老總陳同海受賄兩億元,同樣是死緩;還有廣東某大官,據說貪污受賄數十億元被雙規,案發兩年多還未有下文,很有可能大事化小,不了了之。法律面前不平等,文強死不瞑目。

本來是一宗普普通通的腐敗案,居然渲染得家喻戶曉,文強儼然中國首貪似的,這也未免太抬舉他了。難怪有人質疑,文強得罪了某些人;也有人說,文強「上面」沒人罩住,因此被當成了靶子。文強倒台並判死刑,決不是反腐敗那麼簡單,背後必定另有原因。

《聖經》上說:有個女人犯通姦罪被憤怒的人群擲石,耶穌說,如果你們都沒有犯過罪,就請舉起石頭吧。結果大家都退下。現在,我們不妨同樣問一句:那些抓捕、審訊、判決文強的各級官員,以及最高決策者,難道你們全部是清白之身?

香桐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