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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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細胞治療港府後知後覺

【本報訊】幹細胞治療為醫學界新發展方向,惟港府毫無法例管制,至最近有私家醫生利用兔幹細胞醫治腦科病人,才揭發當局零監管。食物及衞生局研究透過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規管,全民健康動力主席勞永樂批評,如今才考慮修例實屬後知後覺,擔心修例亦未能全面監管幹細胞使用。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崔俊明指幹細胞並非藥物,用藥物條例規管或存漏洞,立新例雖然需時五至十年,但可較全面監管,建議同步修例及立例針對管制幹細胞治療。

醫學會前會長蔡堅指:「做幹細胞實驗只涉及少數醫生,反而儲存臍帶血、牙齒幹細胞嘅服務更需監管,究竟儲存、保管方法啱唔啱?幾年後係咪有技術做到移植或治療?」他促請當局除監管幹細胞的臨床及應用外,亦要管制相關服務。

周一嶽稱局方研究可否用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以使用未經註冊醫療方法來規管幹細胞治療。至於會否訂新例,周強調現未必就一小部分產品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