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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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瑜伽導師涉非禮理大女生

本文重點
【本報訊】中年瑜伽男導師在理工大學宿舍教授瑜伽興趣班時,藉指導為名,涉非禮兩名理大女生,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被控三項非禮罪,首名女事主作供稱在做瑜伽動作時遭被告胸襲和摸下體。

遭摸胸及下體

被告陳正偉(四十五歲),被控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和十八日,在理工大學學生宿舍活動室內,非禮一名二十二歲女事主;另在同月十一日,在同地點非禮另一名女事主。

昨日先由首名二十二歲女事主作供,她表示去年十一月十一日,在宿舍上瑜伽堂時躺在地蓆上,當時的動作要雙手打開放在腳上,而被告則在她左邊,並用手放在她左胸旁邊兩至三秒。一星期後再上瑜伽課,當她做雙手撐地、雙腳擘開的動作時,被告突從後走到她身邊,並將右手放在她右胸上十秒後走開。事主繼續做雙手撐地動作,被告從她身後走過,並用右手放在她的右胸上「揸」了十秒。

至課堂快結束時,事主做伏下身令臀部向上動作,被告再行到她左邊,用右手摸她下體。事主其後向學生事務部投訴和報警。 案件編號:KCCC 13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