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5/2010

法庭:(界)花港女臉哥籍女囚26月

於港大修讀英文的哥倫比亞籍女子,早前到酒吧消遣,不滿座位被兩名港女霸佔起爭執,期間哥籍女子涉以酒杯擊傷其中一港女面部,令她面上留下一條十四厘米長永久疤痕。哥籍女子昨在區院承認意圖傷人罪,其任職銀行的丈夫亦願向受害人賠償三十五萬元,但法官仍重判她入獄二十六個月。

二十八歲哥倫比亞籍女被告Tavera Veloza Angela Sirley,昨承認一項意圖傷人罪,控罪指她於去年十一月十四日凌晨,於中環雲咸街Dragon-i酒吧惡意傷害女子陳凱嘉(二十八歲)。

案情指,被告與男友到Dragon-i飲酒及將手袋放於座位下,之後二人外出食煙,受害人則與表妹到酒吧慶祝生日,見座位空置遂坐下,被告折返見座位被佔大怒,以英語質問「你為何霸佔我的座位」,受害人未有理會並欲與表妹乾杯時,突遭被告撞手臂令酒杯飛脫掉在地上,兩女互相怒視。

夫願賠事主35萬元

侍應見狀再向受害人遞上兩杯酒,此時被告手持酒杯將白酒淋在受害人的頭上,隨即將酒杯擊向受害人左面頰,受害人即時血流如注,被告欲離開時被酒吧保安截停。受害人送院後左面頰要縫針,由額頭至面頰留下十四厘米長的永久疤痕。

辯方求情指被告當日與男友飲下半瓶白酒,外出吸煙後發現座位被佔,激動下才犯案。被告與任職銀行界的男友於今年五月九日結婚,他對案發時不在女友身旁深感羞愧,並願向受害人賠償三十五萬元,若被告被判囚便要請傭人照顧被告與前夫的一對女兒。 案件編號:DCCC 13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