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蠻漢駕車撞前妻還押

【本報訊】運輸男工疑與前妻有感情糾紛,涉駕私家車以時速二十公里撞倒對方後,再下車拉扯她頭髮及拳打腳踢,更企圖拾起石躉施襲,途人見狀不禁喝止「你會殺死佢」,前妻送院救治證實頭骨破裂及遍體鱗傷。被捕「野蠻前夫」昨於區院承認不小心駕駛及傷人兩罪,還押至六月二日判刑。

被告謝國新(三十九歲),過往有毒品及傷人等五次案底。法官閱畢案情後,表示私家車當時曾經駛入相反路線撞倒事主,故一度質疑控方為何只控被告不小心駕駛罪。法官又指被告因離婚事宜而犯案,但用車將她撞倒後再施以一連串襲擊,故要先替被告索閱精神及背景等報告始作判刑。

案情透露,岑姓女事主(二十八歲)是被告前妻,今年二月十一日上午七時,事主送兒子搭校巴後步行返回觀塘,被告當時駕車尾隨,至事主橫過馬路時,被告突然駕車先撞倒她,繼而下車施襲。

圖拾石躉再施襲被喝止

兩名途人當時目睹被告向事主的頭及背連番拳打腳踢,被告又拉事主到石躉附近,當被告企圖拾起石躉欲再施襲時,途人喝止「唔好咁做,你會殺死佢」。事主則趁機掙扎逃離及報警,被告同日被捕。 案件編號:DCCC 3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