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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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秘書處擬廢退休年齡

【本報訊】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今日討論秘書處職系改革建議,包括廢除六十歲的硬性退休年齡,以及容許員工轉職系時保留部分原有的較優厚福利。有中基層員工質疑措施只適用於少數高層兼缺乏諮詢,有「肥上瘦下」及「度身訂造」之嫌,矛頭直指將屆退休年齡的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

消息指出,立法會秘書處編制架構存在多個職系,包括法律顧問、議會秘書、文員及公共資訊主任等,現有員工想由原職系調任其他職系,可能須放棄部分原有福利。為了增加靈活性及挽留人才,秘書處建議廢除六十歲的硬性退休年齡,以及讓轉職系員工保留部分原有福利,例如可按舊制享有百分之二十五的約酬金,而非新制的百分之十五。

有中基層員工質疑措施肥上瘦下,只適用於少數高層職位,未有按正常程序徵詢職員諮詢會議;而現年五十九歲的吳文華,按現有規定須於明年退休,若現在取消退休年齡限制,以她得益最大,包括可親身享用由她一手統籌設計、將於明年落成及遷入的新立法會大樓。

吳文華否認指控,強調新措施適用於各級員工,並早於一年前作內部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