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2010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關心集:公安機關公司化

今時今日,內地很多政府部門都利用職權收取各種費用,美其名為「創收」。更匪夷所思的是,公安部門竟把拘捕疑犯的權力也變成創收工具,公安機關儼然「公司化」。

大大小小的「公安公司」和社會上其他奸商一樣,為了賺錢無所不用其極。陝西咸陽市公安局曾經有一個新建派出所在不到一個月內,以罰代刑,以毒販為罰款對象,創下了日進萬金的紀錄。

奸商為了賺錢不惜製作假票據,「公安公司」竟照辦煮碗,用假拘留證拘捕所謂疑犯。河北省靈壽縣日前幾名農民因土地糾紛被公安局拘捕,其後每人交五千元保證金獲釋,但警方的拘留證根本沒有存根,就是說,拘留證是「流嘢」。

更驚人的是,有人揭露,很多公安局都有兩本拘留證,一本用來應付上級檢查,另一本用來「靈活執法」。每逢發生糾紛,當事一方要求公安拘捕對手,需要送錢打點;被抓進去的想出來也得給錢。有了「山寨版拘留證」,公安就可以捉放自如,大發執法財。

比起其他部門,公安機關用假拘留證斂財,罪加一等,他們不僅涉嫌貪污,還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權。但在公安系統內部,這已是公開的秘密,各地都發生過這種事,各地當局卻放任不管。近年經常傳出法院收錢為疑犯脫罪,監獄收錢為服刑人減刑,就是說法院、監獄都「公司化」了。現在公安公司也隆重面世,整個政法系統很快就可以成立集團公司,財源勢必滾滾而來。

關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