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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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院亂診亂斷 病人死不瞑目

祖先教落「病向淺中醫」,即係話,無論乜嘢病都要及早治療,否則小病變大病,大病變冇命。弊就弊在,病人嘅命運唔係喺自己手上。公立醫院做乜嘢都慢半拍,你急佢唔急,直情將小病拖成大病,大病拖到冇命。

呢,最近大埔那打素醫院發生嗰單畸士就夠晒離譜。話說一位六十歲女士小腿生咗個膿瘡,銅錢咁大,又紅又腫,去那打素醫院急症室求診,等咗十粒鐘先至安排入住骨科病房。

病人入院時仲係有講有笑,精神幾好,點知隨後幾日膿瘡擴散到大腿同腰間,但係醫護人員好少幫佢清洗傷口或者打針開藥。問護士,就話當值醫生先至答得到,但係根本見唔到醫生。

到入院第四日,病人忽然昏迷,但醫護人員冇立即搶救,仲話「唔知發生乜嘢事,要等醫生」。後來懷疑係腦中風,轉到威爾斯親王醫院做腦部手術。手術後一直冇好轉,醫生先至話可能係腳部細菌入血,再過咗兩日,病人就去世。

呢個病人真係死得不明不白,正如佢家人話齋,入咗那打素醫院咁多日,醫生乜都唔知,又唔及早轉院,如果一早知道係腳部細菌入血,最多切咗隻腳啫,都唔使搞成咁。更離譜嘅係,病人死後,那打素嘅醫生又話,佢嘅死可能同肝炎有關。一陣話係腦中風,一陣又話肝炎,都唔知邊樣真。叮!

其實,病人嘅情況本來就可大可小,有傳染病專科醫生話,細菌入血會導致敗血症,令身體多處出血,包括腦出血。如果係食肉菌仲會產生毒素,令軟組織大範圍壞死,唔及早治理,最快二十四小時就死亡,可惜院方唔嗲唔吊,監生將個病人拖死。叮佢個鎯鎯,咁搞法,同殺人有乜分別呀!

院方至今唔肯承擔責任,淨係話已交畀死因庭跟進,又假惺惺向病人家屬致以深切慰問咁話。唉,人死不能復生,慰問有鬼用咩!

講開又講,公立醫院歎慢板延誤診治嘅事周時都會發生。舊年四月,有個四歲男童發燒、肚痛,入公立醫院留咗六次醫都查唔出病因,直到今年二月至發現係惡性淋巴瘤,但病情已惡化,好快就死亡。今年三月,有個腹腔內出血嘅中年婦女去公院急症室求診,等咗兩粒幾鐘,痛到翻白眼先至見到醫生,但已經救唔番。

呢啲擺明係醫療事故啦,但係醫管局唔處理,醫院管理七國咁亂,唔出事至奇。正如有立法會議員話齋,醫療事故頻生,病人小病變大病,甚至命喪黃泉,醫管局責無旁貸。

難怪有人話,去公立醫院求診,要打定輸數,有命返出嚟就要燒香還神。難為醫管局行政總裁蘇利民仲話,醫管局做乜嘢決定都以人為中心喎。咁樣吹水唔抹嘴,唔通唔怕死不瞑目嘅病人半夜敲門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