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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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求結識男保險三摸少女大腿

本文重點
【本報訊】聲稱從未談過戀愛的二十八歲男保險推銷員,在圖書館自修室內邂逅十六歲末代會考女生,卻用錯方法以摸她大腿三次作結識手段,最終被其他見義勇為男子用手機拍下罪證及報警。被告昨在粉嶺法院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罪,獲准保釋至本月三十一日判刑。

控罪指被告鄔俊輝於今年二月九日,在沙田圖書館的自修室內作性質猥褻的行為,即三度摸一名十六歲少女的大腿。

案情透露,案發當日,事主到自修室溫習,被告坐在她右邊。被告先後兩次用左手摸事主右邊大腿,事主沒有反應,但坐在被告身後的男子目睹經過,隨即拿出手機拍下被告第三次摸事主大腿情形。事主雖三度被摸,但只感到曾被接觸一下,並沒有起疑;男子見狀向事主講出事件及報警。

從未交過女朋友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從未交過女朋友,當日一時衝動下觸摸坐在鄰座的女生,而事主當時身穿長裙,故被告並非直接接觸到她,她亦只感到被觸摸一下。辯方補充,被告犯案時行為閃縮,其手法不算大膽及色情。裁判官反駁指,平常人都不敢摸陌生女士的大腿,所以不認為被告「無膽」。 案件編號:FLCC 8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