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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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詩傑現已與女被告分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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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詩傑前女友虛報火警罰款
【本報訊】社會民主連線成員季詩傑前女友黃海燕,因與季詩傑情海翻波,到灣仔一酒吧求見季詩傑不果,大肆搗亂兼多次致電虛報火警,黃早前承認一項虛報火警罪,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三千元。
女被告黃海燕(左)昨由一名男性友人陪同到庭。
二十六歲被告黃海燕現已與季詩傑分手,她承認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在灣仔耀華街百樂中心的Club Fondle內,虛報上址有火警發生。
案件編號:ESCC 62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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