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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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爆水管都搵社工

社會福利署在全港設立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原意是處理不同類型的家庭問題,但社工竟需分擔房屋署工作,處理租務問題的求助個案。有研究發現,現時二十一間由非政府機構營運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過去五年處理的個案大幅增加兩成七,當中兩成涉及房屋問題,大部分更是樓上爆水管或住近垃圾房等與福利無關的調遷個案,變相分薄社工處理真正有需要個案的時間。社署已就中心的服務模式完成檢討報告及採取跟進措施,最快於本月底公布詳情。

社署○五年推行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提供一站式預防、支援及補救性服務,現時全港共有六十一間中心,其中二十一間由非政府機構營辦。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網絡統計發現,該二十一間中心於○五年共處理二萬一千九百多宗家庭個案,但至上年度已大幅增加兩成七至二萬七千七百多宗,平均每名社工負責的個案,亦由八十宗增加至八十七宗。

向社署反映五年無改善

統計顯示,求助個案中兩成六涉及家庭關係問題,包括夫妻相處、子女管教及婆媳問題等;一成七屬高危個案,即包括有自殺傾向、精神健康及家庭暴力問題;但亦有兩成屬房屋問題,當中八成三與公屋租戶有關,其中六成一涉及租務問題而並無其他福利需要。

網絡召集人郭偉強指出,由房署轉介的四千多宗住屋問題個案,均無列明有福利需要,大部分由屋邨辦事處處理已可解決。社工錢宛瑋補充,由房署轉介的個案,不少是因樓上爆水管、單位鄰近垃圾房或公園嘈吵等,引發情緒問題而要求調遷的求助。

郭偉強又稱,面對求助個案增加但人手不足,令前線社工壓力倍增,社工需處理大量純租務個案,攤薄他們處理有真正需要個案的時間,亦令預防家庭問題發生的機會相對減少,他批評過往曾透過小組會議向社署反映,但五年來卻無顯著改善。

房署發言人表示,屋邨辦事處會將有需要的個案直接轉介社署,該署會積極與社署了解情況,研究改善服務。社署回應稱,○八年底已委託港大顧問團進行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服務模式檢討,包括社工工作量及處理房屋援助個案等,有關報告已完成並提出多項建議,該署會採取跟進措施,最快本月底公布詳情。